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发布人:证券办 发布时间:2020/08/28 15:42:57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7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变更依据真实、可靠;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