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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段启掌先生于20200708日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因误操作而导致短线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0331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段启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 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9,061,400股公司股份。 20200708日,段启掌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成交数量(股)

成交价格(元/股)

成交金额

(元)

占总股本的比例(%)

2020.07.08

集中竞价

卖出

2,236,800

5.465.72

12,561,596

0.4937

2020.07.08

集中竞价

买入

12,000

5.66

67,920

0.0026

由于操作失误,段启掌先生将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指令,买入公司股票12,000股,买入价格为5.66/股。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经公司核查,该笔短线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 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一)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按照从严最高卖价减去最低买价的方法计算,本次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12,000,买入价格为5.66/股,本次卖出股票最高价格为5.72/股,计算所得收益为720元。上述所得收益720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将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二)段启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0年033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实施,其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段启掌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现就本次操作失误导致的本次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四)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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