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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奥钢联金属部件(沈阳)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2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奥钢联金属部件(沈阳)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协议的签订暂不构成双方之间正式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符合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的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0224日与奥钢联金属部件(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钢联”或“甲)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间接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的外商独资企业,该技术采用奥钢联集团自行研发的新型冲压式淬火技术生产汽车高强度汽车零部件。对新能源汽车以及汽车轻量化有其深远前景。目前该项目主要服务于宝马奔驰等高端汽车品牌。其有关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奥钢联金属部件(沈阳)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哈拉尔德·塔斯乐·博士

注册资本:1691.60万欧元

成立日期:20140708

住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83

经营范围:航空、航天、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与制造(不含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

甲乙双方于20200224日签署了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

鉴于双方在第一条间接热成型生产线国产化成功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在材料技术研发、制造工艺、装备生产、自动化、加热炉、成套系统、安装调试及联机生产等方面紧密配合。为进一步扩大双方核心技术在生产工艺中的应用,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本着互惠、互利、稳定、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就建立全面长期合作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的目的

经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共同努力推动间接热成型高强钢部件在汽车轻量化和新能源汽车中的应用。目前,甲方生产间接热成型零部件规模为400万件/年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乙方在压机、自动化、加热炉、焊接等设备领域有一定的实力和资源。甲乙双方通过此次深入全面合作,尤其在高端汽车零部件和新材料领域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可以实现双方互补发展达到共赢

(三)合作的主要内容

1、双方基于良好的前期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充分信任的原则,确定双方在研发,生产,管理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双方互相提供优势资源,最大限度的提供技术支持与帮助。

3、双方在上述领域紧密合作,配套设备的使用上选择对方的产品,具有排他性。

4、双方确定不限于在产品设备成套的合作关系,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资本或资金方面的合作。

5、双方在申报国家科研项目中,优先将对方纳入合作伙伴,共同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

6、双方在对外宣传时,应体现双方的技术及知识产权,特别是甲方在上述领域的领先技术和地位。

7、双方各自均需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技术、工艺等(包括价格、宣传、培训和技术资料、财务信息、运营计划等)。双方保证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从对方得到的图纸、数模、数据、实物等技术资料和商业信息向第三方透露和转让。

(四)联络机制

1、为保证甲、乙双方合作的通畅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五)双方权利义务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甲、乙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利,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其他

1合作期限为五年。

2双方出现开展资本或资金方面的合作。或共同生成有效订单等情形时,应另行签订项目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3本协议终止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直至协议履行完结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盖章之日生效

三、具体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钢联针对PHS4 CN集成设备,进行采购项目定向,并向公司发送了《奥钢联间接热成型线PHS4 CN集成设备采购意向书》,待相应合同签订后将取消本次项目采购意向书。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项目明确并达到相关信息披露标准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暂不构成双方之间正式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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