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人:证券办 发布时间:2018/06/07 9:54:27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6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06月06日下午16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孙卉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其中刘雨菡监事通过通讯方式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价格由4.35元/股调整为4.30元/股,授予数量由1,000万股调整为997.60万股,授予激励对象由302名调整为278名。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和激励对象已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公司以2018年06月06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278名激励对象997.6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