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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18-024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3月28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57,698,9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7.754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严建文先生、沙玲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刘雨菡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257,698,9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254,328,9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254,328,9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254,328,9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958,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588,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588,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588,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1234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234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已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晓峰、韩晓风、张安平、王玉山、石建伟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霍雨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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